強迫症是指在生活中反覆出現強迫的觀念及行為,令人感到不安、恐慌或擔憂等,從而進行某種重複行為,來舒緩此種感受的一種神經官能症,亦為焦慮症的一種。強迫症患者會陷入一種無意義、且令人沮喪的重複之想法與行為當中,但是一直無法擺脫。強迫症的表現可以自輕微到嚴重,但是假使症狀嚴重而不治療,可能摧毀一個人的工作能力,或在學校的表現,甚至連在家中的日常生活都出現問題。


患者自己很清楚地知道這個想法屬於自己所有,也很明白這個想法是很荒謬不倫的,卻無法讓自己不去想到這個念頭,例如會不斷洗手、揭書、打掃、檢查電器或門窗的開關、進出門檻或拾荒等,直至感覺妥為為止。

強迫症患者大多在早年發病,但病程不明,癒後也不明。大部分的患者症狀會起起伏伏,不容易痊癒。當生活壓力增加,症狀便會惡化。而常見的強迫觀念有:


聯想—反覆聯想一系列不幸事件會發生


回憶—反覆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


懷疑—常覺得自己的粗心大意或覺得別人懷有惡意等


沾染—常覺得被細菌或病毒感染、更認為看到喪事會帶來厄運等


對稱—反覆認為東西沒擺好、字體不夠整齊、鞋帶繫得不齊等


攻擊的衝動—常有殺人、放火等衝動


性的衝動—會有亂倫、暴露自己、注意別人胸部或生殖器等衝動


購物的衝動—持續的購買慾,購買行為後立即的快樂



有很多人會認為,當有人不斷重複著某種行為,例如賭博、運動、購物等,當他具有以上的行為特徵時,就可能是患上了強迫症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其實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患上了強迫症,是要取決於他在重複完成特定行為後的反應,假如一個人不斷購物,但自己並不能從不斷購物這個行為中得到快樂的時候,則初步可判斷那人患上了強迫症;相反,如果那人認為這個購物行為是愉快的,他就並不是患上強迫症了。

如懷疑自己患上了強迫症,就應該盡快咨詢精神科的專科醫生,立即尋求適當的協助,以免延誤病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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